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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所有海外美股、期货、外汇等券商都需要在中国获得牌照才能经营,否则都是无牌非法经营,投资者的交易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金融投资风险极高,入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我被GCGL外汇黑平台(网站地址:https://www.gcglweb.com/src/index.html)属于一家未在国内期货监管部门备案的违规期货平台诈骗11262美元。通过我农业银行账户了解到,我的钱通过中国银联上海分公司、上海银生宝和环迅支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第三方支付机构,转到了上海惟昱建材有限公司、上海梵佑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和晟翌信息有限公司。根据(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43号 第十条,支付机构向开户银行发送支付指令,扣划客户账户资金的支付机构和银行应当执行以下要求: 一.支付机构应当事先或在首笔交易时,自主识别客户身份并分别取得客户和银行的协议授权,同意其向客户的银行发起支付指令和划扣资金。 二.银行应当事先或在首笔交易时自主识别客户身份并与客户直接签订授权协议,明确约定扣款适用范围和交易验证方式,设立与客户风险能力相匹配的单笔和单日累计交易限额,承若无条件全额承担此类交易风险损失先行赔付责任。 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 第9号 第三十四条,收单机构发现特约商户发生疑似银行卡套现,洗钱,欺诈,移机,留存或者泄露持卡人账户信息等风险事件,应对特约客户采取延迟资金结算,暂停银行卡交易或收回受理终端,关闭网络支付接口等措施,并承担因未采取措施导致的风险损失责任,发现涉嫌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及时向公共机关报案。
上海银生宝、环迅支付明知其二级商户是非法所得及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任提供资金账户通过转账或者协助机构进行资金转移触发(刑法)第一百九一条构成洗钱罪。上海银生宝、环迅支付严重违反了(国发2011年38号文、国办发2012年37号文)和银发办的35号文,文件都明确提出不为违规的交易场所提供开户、开通支付结算通道,另外2017年2月份央行就有禁令,明确指出国内任何交易公司都不能给t 0、做市商的交易平台开通支付通道。2016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支付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风险准备金制度和交易赔付制度,并对不能有效证明因客户原因导致的资金损失及时先行全额赔付,保障客户合法权益。” 第二十五条规定,“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相关系统设施和技术,应当持续符合国家、金融行业标准和相关信息安全管理要求。如未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或者尚未形成国家、金融行业标准,支付机构应当无条件全额承担客户直接风险损失的先行赔付责任”。此两条规定算是对第三方支付公司“先行赔付义务”的明确规定。之前,在我国互联网金融领域中,快捷支付、支付账户业务中已广泛使用了契约式“先行赔付”条款。支付机构获取银行接口过程中会签订“先行赔付”条款,即当客户发生资金损失时,现由支付机构为客户无条件赔付,之后再由支付机构协助公安部门调查案件,追偿损失。
GCGL平台违规操作,资金被转入私人公司,这是明显诈骗。本人强烈要求第三方支付机构上海银生宝、环迅支付支付依照国家法规对客户先行赔付11262美元,约790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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