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所有海外美股、期货、外汇等券商都需要在中国获得牌照才能经营,否则都是无牌非法经营,投资者的交易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金融投资风险极高,入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2017年8月我因为被香港鼎展金业有限公司及其会员单位鼎展国际有限公司、深圳前海鼎展金业有限公司等业务员以所谓现货交易平台虚假宣传的高收益所迷惑,通过香港鼎展金业有限公司在大陆的代理公司----深圳前海鼎展金业有限公司的业务员,开的现货平台交易账户,进行了现货黄金伦敦金、外汇交易(实际上就是黄金、外汇期货交易)。短短一个月时间让我亏损了56万元,通过与群友交流和学习,我意识到这些所谓的现货投资实际上就是一个大骗局。以下是被骗经过:2017年7月份,我在股票交流群里面,被一个QQ号码为1832568244644(昵称:美婷)加我好友,她说有老师免费给大家介绍好股票,让我在软件市场下载软件呱呱直播室,每天都有老师免费讲课并免费推荐龙头股票,后来所谓的讲课老师(QQ号码为183535914,昵称:一言[诺言])主动加我,让我关注他的qq空间,开始一段时间他们确实每天晚上都在直播室教里面听课的人如何选择优质股票,并经常推荐一些正在上涨的股票,说不收大家的钱推荐股票、大家抱团取暖一起挣钱、一起组建战队拉升股票,后来慢慢的,他说股票行情不好现在不能拉升股票,他推荐大家一起买现货黄金,并说买现货黄金的(也就是伦敦金)如何如何挣钱,恶意夸大伦敦金的盈利,很少提伦敦金的风险,说每周的美国非农数据出来就是捡钱的大行情,我经不住诱惑,就按照一言的要求将证件和银行卡照片等资料给了一言推荐的开户经理(QQ:3313299398)平台客服QQ是4001338880没有签任何投资协议和风险协议,也没有任何投资教育或者提醒,他们就为我在鼎展国际轻而易举地开了户,交易账号为1070568。对于期货操作我完全不了解,鼎展国际的业务员通过QQ告诉我如何开仓、平仓、对冲等操作,他们通过采取喊反单、要求客户加大资金筹码、不让设置止损等形式,使我在半个月的时间亏损了56万元,在实际操作中他们利用后台篡改数据、操纵行情走势等方式,加大了我的损失。我本人认为上述公司的经营模式违反了多项国家规定和刑法条例,所以我求助警方立案调查:
一、上述公司涉嫌非法经营的违法事实:1.交易软件是被上述现货平台找人编写的,未依据工信部颁发的《软件管理办法》在国家版权局备案,在没有任何政府的监督、审批程序,所有的交易都在上述现货平台的操纵之下,涨跌买卖完全由他们控制。在交易的时候经常出现卡点、滑点现象,用交易软件模拟各种K线图,通过后台控制涨跌。可以说,受害人一旦进入圈套,势必是血本无归。参与交易者在短期内就会爆仓,没有人能全身而退,很多人因此倾家荡产。2.上述现货平台聘请业务员和招揽代理商,许诺高比例的业务提成和头寸分成让这些人为其公司开展业务。上述现货平台与客户之间的交易,并非为了收取或交付现货实物,而是通过让客户在虚拟电子盘上买现货贵金属、外汇的涨跌来造成一定价格差的亏损,以达到非法占有客户资金的目的。法律依据:1、国务院2011年的38号文和2011年37号文均明令规定,交易平台经营现货必须经过省级政府批文且不可以进行T 0、做市商模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香港鼎展金业及其会员单位鼎展国际和其代理商未通过省政府批准在大陆违法发展客户从事所谓的伦敦金、外汇交易,没有国家规定特许资质又采用违反国家多项规定的期货交易模式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涉嫌触犯《刑法》225条,构成非法经营罪。2、我以上陈述的违法事实符合公安部经侦总局下发的《非法设立期货交易场所类犯罪案件侦办指南》(公经期货【2015】24号)中对类期货交易场所的大部分描述。
二、上述公司涉嫌虚假宣传与合同诈骗,涉嫌违反刑法第266条,构成诈骗罪。1、香港鼎展金业、鼎展国际及其代理商在宣传推广时,强调其与银行合作实行第三方资金托管,而实际上他们是通过国付宝、联动优势支付有限公司、深圳智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联的网关支付通道以网络购物的名义实行资金划转,而非三方托管,同时作为客户我与鼎展金业等公司根本没有发生实质性的交易行为。在与国付宝、联动优势支付有限公司、深圳智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联的客服人员沟通后,客服告诉我,我的资金通过第三方支付公司分别被支付到了几个与黑平台不相干的公司账户。2、上述现货平台在互联网上的专业带单老师其实并没有任何专业的金融投资操作者身份背景。在给我开设交易账户前是隐藏了上述现货平台提供给客户交易的交易系统是虚拟软件(此软件不符合国务院2011年38号文和国务院2012年37号文的相关要求软件交易模式。)故意修改客户持仓量和爆仓方式,并指派工作人员使用虚假身份(例如股票分析师等)骗取我本人信任后虚构行情事实喊单最终造成我亏损。而我的亏损最终被充当做市商的鼎展金业、鼎展国际及他们的代理商悉数瓜分。法律依据:1、根据以上两点,该现货平台隐瞒真相、虚构事实行为和最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基本构成了诈骗罪的基本要素。国内有类似公诉案件判决被告诈骗罪名成立。因此,我认为该现货平台的经营行为触犯《刑法》第266条诈骗罪,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并以非法占有我本人资金为目的对我实施诈骗。有非法经营触犯刑法第225条的非法经营罪的事实。2、根据国务院及国家其余十四个部门近日召开的“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中公安部提示的防范非法集资十种类型中的第四种情形以网络虚拟货币升值、现货交易、资金互助、黄金、贵金属、期货、外汇交易等为噱头,引诱投资人投资,尤其是鼓励发展他人并给予提成;福利斯的运营模式跟已经以非法集资罪立案的泛亚平台类似。有集资诈骗的嫌疑。”综上所述,足够的证据显示该现货平台为达到非法占有本人财产的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利用欺诈的手段,把本人的56万元资金骗走。。我的诉求就是退换我的全部损失!商户的电话号码是陈伟鹏(名字是假名是出金账户上的名)电话18520888938。他买的网站名称深圳市利北星科技有限公司,网站首页www.kaowei.top
另一商户李心蕊,公司电话13811015925.打电话联系不承认,再打都不接。这些骗子都是用假公司注册,不实名,所以我向你们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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